甬保协〔2019〕11号 各会员: 根据《宁波保安协会章程》和《宁波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会员应主动、按时、足额交纳会费,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,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,现就2019年度会费交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交费时间与标准 各会员请于2019年4月30前,按照《宁波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(甬保协[2015]第6号)会员类别对应会费标准交纳会费。 二、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汇款。 开户名:宁波市保安协会 开户行:建行百丈支行 帐号:33101995044050500121 三、其他事项 (一)汇款时请注明“2019年度会费”,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市协会邮箱:nbbaxh@163.com,市协会将于收到会费后开具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寄至各会员。 (二)请未交纳往年会费的会员单位及时补齐会费,汇款请注明。 (三)联系人:黄嘉 0574-87765666/15314575941 附件1:《宁波市保安协会会员类别》 宁波市保安协会 2019年3月21日 |